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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-生平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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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-生平介绍

作者:李斯

妒杀韩非  正当李斯步步高升的时候,秦王却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。

韩非和李斯是同学,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,并在此基础上,把慎到的“势”,商鞅的“法”,申不害的“术”结合起来,并加以丰富和发展,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理论。

韩非是战国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,学问比李斯大得多。

韩非因说话口吃,不善辩说,但善于著述。

韩非回到韩国以后,看到韩国太弱,多次上书献策,但都未能被采纳。

于是,韩非发愤著书,先后写出《孤愤》、《五蠹》、《说难》等。

他的书传到秦国,由于讲的都是“尊主安国”的理论,秦王非常赞赏韩非的才华,并说:“我要是能见到此人,和他交往,死而无恨。

”不久,因秦国攻韩,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,并派他出使秦国。

秦王很喜欢韩非,但还没有决定是否留用。

李斯知道韩非的本事比自己大,害怕秦王重用他,对自己的前途不利,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。

他说:“韩非是韩王的同族,大王要消灭各国,韩非爱韩不爱秦,这是人之常情。

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,把他放走,对我们不利,不如把他杀掉。

”秦王轻信李斯的话,把韩非抓起来。

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,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。

韩非到秦国以后,又得罪了姚贾。

姚贾为秦国立过功,深得秦王的重用,被任命为上卿。

韩非却向秦王说,姚贾出身不高贵,当过大盗,在赵国做官时被赶跑了,认为用这样的人是很不应该的,使得秦王很扫兴。

事后秦王又向姚贾问起韩非,姚贾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。

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,韩非没有办法,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,自杀而死。

从此以后,李斯没有对手,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,为秦王统一六国出谋划策了。

郡县制与焚书秦王政二十六年(前221年),秦王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割据局面,统一了中国,建立了一个东到大海,南达岭南,西至甘青高原,北至今内蒙古、辽东的空前的大一统国家。

秦王,这时已称为秦始皇了。

为了巩固这个统一的国家,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贡献的。

  (另有一说,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,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。

但由于韩非之书《韩非子》对于帝王之术、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,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,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、姚贾的陷害,使秦王政将韩非下狱拷打。

李斯实心欲救韩非,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《初见秦》于秦王政,无奈秦王政铁心欲除韩非。

后秦王政以韩非书中《八经》之三中除“阴奸”之术施于韩非:令李斯去处理韩非一案(结合之前所言即让李斯杀死韩非),嫁祸于李斯,从而不背骂名。

李斯无奈,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,使韩非暴毙而亡。

)  这一说法出自曹升的《流血的仕途》一说,但争议颇大。

  历史上对于《初见秦》一书的作者多有歧义,有范雎作,荀子作,吕不韦作,张仪作等多种说法。

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韩非本人亲笔。

(理由有四:1.《初见秦》文中十次称秦昭襄王为“大王”,但韩非在秦昭襄王时期并未到秦,此其一也。

2.文中曾提到“举赵而韩亡”,这种“亡韩”的观点与韩非向来“存韩”的观点并不相符,此其二也。

3.文中曾提到“逾羊肠,降代、上党”“上党六十七县,不用一领甲,不苦一士民,此皆秦有也”。

公元前261年,韩割上党郡以向秦求和。

而韩非入秦应为公元前234年左右,作为《说难》一文的作者,相信他不会劝说秦王占领已经属于秦国的土地。

4.《初见秦》一文与《战国策 张仪说秦王》相似度极高)。

焚书  秦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年),群臣聚集在咸阳宫称颂秦始皇时,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,向秦始皇说: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,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。

天下如此之大,宗室子弟没有封地,和百姓一样,万一发生了齐国陈恒、晋国六卿之变,又有谁来相救呢?

凡是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,没有听说过。

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,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,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,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。

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,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。

他认为:由于时代的变化,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。

三代时期的做法,也并不值得效法。

那时候诸侯并列,互相争夺,天下统一,情况完全不同,不必效法古代。

以古非今,搅乱民心。

对于造谣惑众,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,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,有损于皇帝的权威。

最后,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,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。

  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,那是相当残苛的。

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,不是博士(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)所藏的诗、书、百家语都要烧掉,只准留下医药、卜筮、种树之书。

此后,如果有敢再谈论诗书者“弃市”(指在闹市区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,称为弃市);“以古非今者族,(指一人有罪,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,称为族)”;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检举者,与之同罪;令下后三十日仍不烧者,黥,倡言凿渠溉田,以实施“疲秦计划”。

事被发觉,秦王政听信宗室大臣的进言,认为来秦的客卿大抵都想游间于秦,就下令驱逐客卿。

李斯也在被驱逐之列,尽管惶恐不安,但主动上书,写下千古流传的《谏逐客书》。

作者先谈历史,以穆公、孝公、惠王、昭王四位国君召士纳贤为例,强调重用客卿之重要。

接着再谈现实,作者列举秦王的爱好,诸如昆山之玉,随和之宝,明月之珠,以及所佩太阿剑,所乘之纤离之马等等,都是来自诸侯各国。

其立意高深,始终围绕“大一统”的目标,正反论证,利害并举,说明用客卿强国的重要性。

行督责书  秦孝公用商鞅治秦国,此后秦政治是法家学说指导下的政治,国王极端专制,刑罚极端残酷,山东六国称秦为虎狼之国,是名符其实的。

秦始皇、秦二世尤重韩非学说,商鞅加韩非,秦政治残暴到无以复加的程度。

固然,法家政治在秦始皇时,曾起着富国强兵摧毁领主势力的作用,但到秦二世时,法家政治只剩下完全黑暗的一面,使秦强盛的学说转成为促秦灭亡的学说了。

李斯劝秦二世《行督责书》,正是法家学说自然的产物。

  通读李斯此书,虽难逃阿胡亥意之讥,但另一方面,却也还是很好地体现了李斯的政治思想。

  所谓督责,督者,察也。

察其罪,然后责之以刑罚也。

督责二字,虽不是李斯所发明,但作为一个重要理论被提出,并加以全帝国范围的实践,却无法不归功(或者归过)于李斯。

  在这里,李斯无疑是受到了他师兄韩非的启发。

按,督责二字最早见于《韩非子》八经篇:“有道之主,听言督其用,课其功……言必有报,说必责用。

”可以看到,韩非是将督责二字分开使用,李斯则是将督责二字并为一体。

这一区别,并非只是玩了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,细究之下,我们可以发现,李斯的这一思想,实际上是在韩非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。

  韩非曾提出一个“形名参同”的理论,督责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。

所谓的形名参同,见于《韩非子》主道篇:“故(明君)虚静以待,令名自命也,令事自定也。

虚则知实之情,静则知动者正。

有言者自为名,有事者自为形,形名参同,君乃无事焉,归之其情。

”  秦丞相李斯,战国时上蔡人。

初为上蔡郡小吏,后入秦辅助秦始皇,完成了统一 六国的大业,官拜丞相,被世人尊称为“千古一相”。

  李斯的故居有两处: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,在今上蔡一中一带,面积约5000平方米。

二是上蔡县城西南5公里处的李斯楼。

李斯出身平民,虽然当上了楚国管仓库的小吏,得空时仍在自己院中种些蔬菜。

参加劳动。

其故居处至今尚有一口李斯浇菜的水井,后人尊称为“李斯井”。

  秦二世二年(公元前208年)七月,李斯被斩于咸阳,赵高带人来上蔡抄了李斯的家,在整个李斯的故居处进行了残酷的“挖地三尺”,最深处竟达丈余。

久而久之,这里就成了一片芦苇丛生的坑塘。

后人为纪念李斯,称此处为“李斯坑”。

李斯故居的东门外是一片水草丛生沼泽,树林茂密,荒草没人,成群的肥兔在那里出没,李斯公事之余,经常与其子到那里打猎。

李斯直至被杀之前仍念念不忘。

他们自秦至今,留下一个习俗:即在清明节扫墓时不在坟顶上放置祭物(即圆形土块)。

理由是李斯被杀没头。

这是让李斯楼的人们永远记着李斯被赵高杀害的冤案。

  李斯墓在蔡国故城的西南部,位于李斯楼东南角,是一个高大的土冢。

墓的四周砌有石阶,墓前树有墓碑,上刻“秦丞相李斯之墓”。

墓的四念不忘此地。

在去刑场的路上,李斯含着热泪对他的儿子感叹说:“我再想和你出上蔡东门牵黄犬逐狡兔还能得到吗?

”李斯楼,是李斯的乡下故居,李斯被害后,其幼子在亲朋的掩护下得以幸免,藏匿在李斯楼。

直到现在,李斯楼村的居民都姓李,自说是李斯的后代,四周松柏掩映,花木丛生,墓西不远处有李斯跑马岗和李斯饮马涧。

据传,李斯青年时期经常在此处纵马驰骋,马渴了就在此涧沟中饮马,后人便称此处为跑马岗和饮马涧。

整个墓区岗岭高耸,涧水澄清,云浮碧野,鸟语花香,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游览胜地。

  唐朝诗人胡曾专为李斯墓题了诗,其诗曰:“上蔡东门狡兔肥,李斯何事忘南归?

功成不解谋身退,直待咸阳血染衣。

”  宋朝大诗人刘敞也为李斯墓题了诗。

诗为:“二事三公何足论,忆牵黄犬出东门。

天人忌满由来事,枉持沙丘有旧恩。

”  李斯(约公元前年—公元前年),李氏,名斯,字通右 (先秦男子称氏,女子称姓)。

战国末期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)人。

秦代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学家和书法家。

司马迁著《史记》,设有《李斯列传》,是现今研究李斯事迹的主要史料来源。

 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,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,学成入秦。

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。

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、成帝业,被任为长史。

秦王采纳其计谋,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,离间各国君臣,又任其为客卿。

秦王政十年(前年)由于郑国间谍入秦,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。

李斯上《谏逐客书》阻止,被秦王所采纳,不久官为廷尉。

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。

秦统一天下后,与王绾、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,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。

被任为丞相。

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,销毁民间的兵器;反对分封制,坚持郡县制;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《诗》、《书》等百家语,禁止私学,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。

还参与制定了法律,统一车轨、文字、度量衡制度。

  秦始皇死后,他与赵高合谋,伪造遗诏,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,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。

后为赵高所忌,于秦二世二年(前年)被腰斩于咸阳闹市,并夷三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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